四川: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成都5月30日电 5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四川省委宣传部国际传播与对外推广处副处长万平主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邓斌、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黎治福对5月1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其中包括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参与机制、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
新闻发布会现场。罗茂月摄
据介绍,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四川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具体举措和支持政策,制定《实施意见》,以“四个坚持”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要求政府发挥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推动建立“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修复市场化机制。在参与机制中明确“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四川省典型生态系统,进一步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区域和工程类型。围绕投资主体关注的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融资渠道、用地保障、权益收益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划支持、产权激励、指标使用、资源利用、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是坚持公开公正、保障权益。营造社会资本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在规范参与内容、参与方式基础上,分别细化编制内容、审批程序、管理层级,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有效保障社会资本权益。
四是坚持协调推进、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指导地方政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提出典型项目奖补、造林补助、产业发展用地支持等激励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与政策性银行联合建立试点示范资金奖补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兼顾公益性和收益性包装项目,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
关于日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邓斌表示,将推动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让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共同推进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健康发展,并谋划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地区、成都平原、安宁河流域等地打造一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示范项目,形成可在全省推广的经验模式。(刘海天、实习生罗茂月)